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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1年初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来源 :湛江市财政局 2021-06-23

关于湛江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0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仅工作日的8:40-11:30,14:40-17:00)。

  三、复核方式和地点

  考生按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到以下地址报送资料,进行现场复核(所有参加复核的人员,须注册“粤康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本人“粤康码”为绿码、持有效证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才可进入复核点)。

报名点

  现场复核地址

  咨询电话

 市直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湛江市财政局副一楼会计服务大厅

0759-3220631

0759-3220632

 徐闻

  湛江市徐闻县徐城镇东方一路徐闻县财政局会计股

0759-4853121

 遂溪

  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府前路70号遂溪县财政局五楼会计股

0759-7763432

 吴川

  湛江市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康乐路财政局大楼会计股

0759-5586383

 廉江

  湛江市廉江市廉城人民大道136号廉江市财政局会计法规股

0759-6623400

 雷州

  广东省雷州市雷北大道21号雷州市财政局会计股

0759-8339870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2021年广东初级会计师报名表补打印入口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附件:湛江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市直复核点)复核时间安排表

  湛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湛江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市直复核点)复核时间安排表

  复核时间

  考生报名序号范围

  6与28日上午8:40-11:30

  00001-00282

  6与28日下午14:40-17:00

  00283-00531

  6月29日上午8:40-11:30

  00532-00843

  6与29日下午14:40-17:00

  00844-01132

  6月30日上午8:40-11:30

  01133-01437

  6与30日下午14:40-17:00

  01438-01805

  7月1日上午8:40-11:30

  01806-02166

  7月1日下午14:40-17:00

  02167-02495

  7月2日上午8:40-11:30

  02496-02912

  7月2日下午14:40-17:00

  02913-03236

  7月5日上午8:40-11:30

  03237-03610

  7月5日下午14:40-17:00

  03611-03998

  7月6日上午8:40-11:30

  03999-04529

  7月6日下午14:40-17:00

  04530-05056

  7月7日上午8:40-11:30

  05057-05697

  7月7日下午14:40-17:00

  05698-06388

  7月8日上午8:40-11:30

  06389-07286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考生在复核现场的滞留时间,确保复核工作有序进行,请市直考生根据本人报名序号所属范围,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本人“粤康码”为绿码、持有效证件,到湛江市财政局副一楼会计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复核,谢谢合作。

  原文地址:http://zjsczj.zhanjiang.gov.cn/czj/chzj/hjtz/content/post_1465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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