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淮安市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淮安人事华课网校 2017-07-17
中内容摘要:2017年江苏淮安市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新考生报名时间7月17日至31日,资格审核时间7月31日至8月1日,缴费时间截至8月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6日-12日,考试时间10月15日。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5日。
10月15日 |
上午 |
09∶00 -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
下午 |
14∶00 -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二)我市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至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4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1日共两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大治路24号(原人社局院内)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12333,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事盖章);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八)10月6日至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一)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