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三篇第二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12-12
中第三节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建筑物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消防设施。它既可以供火灾现场人员使用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喉、水枪扑救初期火灾,也可供消防队员扑救建筑物的大火。室内消火栓实际上是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向火场供水的带有专用接口的阀门,其进水端与消防管道相连,出水端与水带相连。
一、系统组成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给水基础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报警控制设备及系统附件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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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统设置场所
1)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如下:
①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②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③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④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⑤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⑥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2)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如下:
①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②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或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③粮食仓库、金库以及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四、系统类型和设置要求
(一)系统类型
2.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其给水方式
(1)不分区消防给水方式。整栋大楼采用一个区供水,系统简单、设备少。当高层建筑最低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1.0MPa,且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2.40MPa时,可采用此种给水方式。
(2)分区消防给水方式。当高层建筑最低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1.00MPa或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综合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1)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3,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②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③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④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3)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③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且宜分为两格。
④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出水管,且每条进出水管均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⑤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宜采用水位控制阀。
⑥减压水箱进水管应设置防冲击和溢水的技术措施,并宜在进水管上设置紧急关闭阀门,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