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三篇第十三章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3-26
中第四节 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颁布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以下简称《规范》),对灭火器的类型选择、配置设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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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灭火器的基本参数
灭火器的基本参数主要反映在灭火器的铭牌上。依据《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1-2005)的规定,灭火器的铭牌包含有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类型;
(2)灭火器的灭火种类和灭火级别;
(3)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
(4)灭火器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
(5)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应永久性标志在灭火器上);
(6)灭火器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认证标记;
(7)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灭火器连续序号用钢印等永久性方法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上标识;
(8)灭火器生产日期;
(9)灭火器制造厂名称;
(10)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该说明应在铭牌的明显位置,在筒身上应不超过120°弧度;
(11)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
其中,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如MF/ABC1灭火器对A、B类火灾的灭火级别分别为1A和21B。对于建设工程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类别和灭火级别是主要参数。
二、灭火器的配置
现行消防法规规定,对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除外)均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灭火器配置。
(一)灭火器的设置
灭火器的设置应遵循以下规定:
(1)灭火器不应设置在不易被发现和黑暗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应上锁;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亦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二)灭火器的选择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三)灭火器配置场所的配置设计计算
为了科学合理经济地对灭火器配置场所进行灭火器配置,首先应对配置场所的灭火器配置进行设计计算。灭火器的配置设计涉及到许多方面,形式多种多样,但一般可按下述步骤和要求进行考虑和设计:
(1)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2)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单元的保护面积;
(3)计算各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确定各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确定各单元和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
(8)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9)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与设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