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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三篇第九章第三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3-14

第三节 系统设计要求

  随着消防技术的日益发展,现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不仅是一种先进的火灾探测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同时成为建筑消防设施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除担负火灾探测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的基本任务外,还具有对相关消防设备实现状态监测、管理和控制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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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选择与设计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和设计要求与保护对象及消防安全目标的设立直接相关。正确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和阶段,对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今天,建筑内设置消防系统的第一任务就是保障人身安全,这是设计消防系统最基本的理念。从这一基本理念出发,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尽早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启动有关消防设施引导人员疏散,如果火灾发展到需要启动自动灭火设施的程度,就应启动相应的自动灭火设施,扑灭初期火灾,防止火灾蔓延。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

  1.仅报警不联动宜用区域报警系统;

  2.需报警需联动只设一台集中控制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一个消防控制室;

  3.设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应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

  (1)由探头、手报、声光及报警控制器等组成,可包括图形显示装置和区域显示器;

  (2)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员值班场所;

  (3)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下表所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未设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表

设施名称

内容

火灾探则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信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信息、电气火灾监控报警信息、屏蔽信息、故障信息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器

动作状态、屏蔽信息、故障信息

消火栓系统

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消防水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消防水箱(池)水位、管网压力报警信息及消火栓按钮的报警信息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雰(细水雾)灭火系统(泵供水方式)

喷淋泵电源工作状态,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压力容器供水方式)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阀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系统的启、停信息,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泡沬灭火系统

消防水泵、泡沬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消防水泵、泡沬液泵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干粉灭火系统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阀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系统的启、停信息,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防烟排烟系统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防烟排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风机、电动防火阀、电动排烟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防火门及卷帘系统

防火卷帘控制器、防火门监控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卷帘门的工作状态, 具有反馈信号的各类防火门、疏散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的停用和故障状态

消防应急广播

消防应急广播的启动、停止和故障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

消防电源

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2.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2)系统中的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到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上表所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其中一个为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并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上表所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三)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1.报警区域的划分

  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m3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2.探测区域的划分

  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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