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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精讲:第三篇第十一章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7-17
中第四节 系统验收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调试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查验、观感质量检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和验收结果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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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资料查验
(一)查验内容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3.主要材料、设备、成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工程设备、部件、风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6.风管(道)试验记录;
7.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8.联动调试记录;
9.工程划分表;
10.观感质量综合验收记录;
11.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二)检查方法
查验相关资料、记录
二、观感质量检查
(一)检查要求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组件的连接,无明显缺陷;
2.防火及排烟阀、送风及排烟口等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3.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型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4.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正确、牢固,自然无强扭变形;
5.风机、电动排烟窗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二)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