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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教材考点:第二篇第四章第一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3-29
中第二篇——第四章 安全疏散检查
第一节 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并分散布置、易于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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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保证在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间距、畅通性等进行检查,核实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注释:
1.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是指封闭楼梯、防烟楼梯等;
2.室内安全区域:主要指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等区域;
3.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本规范第6.6.4条要求的天桥、连廊等。
4.发生火灾时这些区域由于采取的相应防火分隔措施及防排烟措施,较为安全,可供人员暂时避险用,因此可以作为安全出口考虑。
(一)检查内容
1.安全出口的形式
利用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时,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因素紧密联系,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章第三节相关内容。
2.安全出口的数量
安全出口的数量与安全出口总宽度、安全疏散距离有直接关系。当安全出口总宽度足够时,还需要保证在不同人员分布条件下的安全疏散距离,二者相互结合才能使安全出口的布置更加合理。具体要求为:
(1)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公共建筑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时,具体检查要求为:
①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
②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耐火等级、建筑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和使用人数符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六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下表规定的2、3层建筑。
表 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
最多层数 |
每层最大建筑 |
人 数 |
一、二级 |
3层 |
200 |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
三级 |
3层 |
200 |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
四级 |
2层 |
200 |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15人 |
③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5.5
(2)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数量与建筑单元每层的建筑面积和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有关,一般要求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住宅每单元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时,检查要求为:
①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
②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0m。户门需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均通至屋面并能通过屋面与其他单元的疏散楼梯连通。对于疏散楼梯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
③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住宅分类:连廊式、单元式、塔式如何定义?
可以参照《住宅设计规范》的定义。
1.通廊式住宅: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住宅。
2.单元式住宅:两个或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个单元都设有楼梯的住宅。
3.塔式住宅:楼梯间与电梯间集中组合布置在建筑物的核心,且每户户门到楼梯间(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住宅。
(3)厂房
厂房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厂房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检查要求为:
①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②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③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④丁、戊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⑤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⑥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如有防火墙隔成多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设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4)仓库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仓库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检查要求为:
①仓库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
②仓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
③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
④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如有防火墙隔成多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设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将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5)汽车库、修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的修车库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6)人防工程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人防工程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检查要求为:
①如有防火墙隔成多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设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②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仅用于采光或进风的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③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大于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④改建工程的防火分区,当相邻防火分区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3.安全出口的宽度
建筑中安全出口总宽度,与安全疏散设施的构造形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用性质、消防安全设施等多种因素有关。安全出口宽度检查时,需要注意:
(1)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2)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宽度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3)首层外门的总宽度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疏散人数计算确定。首层外门的最小净宽度与建筑类别有关,如厂房不小于1.20m,高层医疗建筑不小于1.30m,其他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1.20m,住宅建筑不小于1.10m。
4.安全出口的间距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
5.安全出口的畅通
建筑物的安全出口在使用时保持畅通,不得设有影响人员疏散的突出物和障碍物,安全出口的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了解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根据检查场所或建筑的使用功能确定疏散人数和疏散宽度指标(具体要求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六章相关内容),计算该场所或建筑每层(防火分区)需要的安全出口总宽度。
根据计算结果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查看安全出口的数量,计算每个安全出口需要的最小疏散宽度,逐一核实每个安全出口的宽度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同时检查安全出口宽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之间是否互相匹配。安全出口的宽度、间距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