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讲义2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15
中4.1.3 资产分类
1.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
(1)交易账户记录的是银行为了交易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或商品头寸。
(2)交易账户中的头寸:在交易过程中,必须不受任何限制。
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具有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书面的头寸,金融工具和投资组合的交易策略。
二是具有明确的头寸管理政策和程序。要逐日定势,根据市场价格准确的估值。
三是具有明确的、与银行交易策略一致的监控头寸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监控交易规模和交易账户的头寸余额。交易目的在交易之初就已经确定,此后一般不能随意更改。
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市场价格计价(Mark-to-Market),当缺乏可参考的市场价格时,可以按模型定价(Mark-to-Model)。与交易账户相对应,银行的其它业务归入银行账户,最典型的是存货款业务。银行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历史成本计价。
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也是准确的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基础。《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把市场风险纳入资本要求的范围中,但未涵盖全部市场风险,所包括的是在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价格风险以及在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2.资产分类的监管标准与会计标准
(1)资产分类,即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的划分是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和计提市场风险资本的前提和基础。
(2)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金融资产划分
《国际会计准则准则第39号》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持有待售(available for sale assets)、持有到期的投资(held to maturity investment)、贷款和应收款(loans and receivables)。
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一是不同账户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
二是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需要。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庄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特定的业务目的,即必须是以交易获利为目的的而短期持有的账户,在此基础上,才把以公允价值(或市场计价)作为它的特征之一。
资产分类的监管标准的优点是直接风险管理,缺点是可操作性相对较弱。会计准则有严格的会计学核算理论和银行的流程架构,但是它主要强调权益和现金流量变动的关系和影响,不直接面对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
3.我国商业银行资产分类现状
中国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同时,明确了交易账户包括的三项内容:一是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二是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三是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头寸。
我国只是规定了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概念,具体实施完全看银行自身划分。
我国监管部门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引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一方面,交易账户的划分首先是按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不同的银行交易账户的复杂程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别,银行监管部门不宜也难以做出过细规定。迄今为止,国际上没有一个国家对交易账户的设立出台过详细指引,通常是由监管部门提出原则性要求。
从国际、国内银行的良好实践看,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划分的政策和程序应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交易账户划分的目的、适用范围、交易账户的定义。交易账户的适用范围应包括银行的所有表内外头寸。
(2)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
(3)列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符合的条件。列入交易账户的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交易策略;二是要有明确的头寸管理政策和程序。
(4)明显不列入交易账户的头寸。一般包括:为对冲银行账户风险而持有的衍生工具头寸;向客户提供结构性投资和理财产品且进行了完全对冲的衍生产品。
(5)交易标识。交易属性的划分应事前认定,事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