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风险管理必备考点:操作风险计量与经济资本配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0
中5.2 操作风险计量与经济资本配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个是基本指标法,第二个是标准法,第三个是高级计量法,这三种方法在复杂性和风险敏感性方面是逐渐增强的。
5.2.1 基本指标法
(1)以单一的指标作为衡量银行整体操作风险的尺度,并以此为基础配置操作风险资本的方法。
(2)理由是银行越大,非利息收入越高,操作风险就越大,分配的经济资本就越多。
操作风险的监管成本=[前三年的总收入*固定百分比加总]/3
总收入=净利息收入+净非利息收入,不包括保险收入、银行账户上出售证券实现的盈利,固定百分比为15%。
5.2.2 标准法
(1)将整个业务分成8条产品线,度量每个业务线的风险,再把风险加总。
(2)标准法中银行的产品线:公司融资、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支付和清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零售经纪,巴塞尔设定了每个产品线的β值。β值代表商业银行在特定产品线的操作风险损失经营值与该产品线总收入之间的关系。
(3)采用标准法的基本要求:三条(多选题)
1.董事会和高管层应当积极参与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2.应当具备完整而且切实可行的操作风险的管理系统。
3.银行应该拥有充足的资源来支持在主要产品线上和控制及审计领域采用该方法。
5.2.3高级计量法
高级计量法就是通过精确化的模型,把实际需要的经济资本计算出来,高级计量法需要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之后才可以使用。一旦通过批准使用了高级计量法,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不能从高级计量法退回到标准法或者是单一指标法。
(1)内部衡量法
(2)损失分布法
巴塞尔委员会对实施高级计量法提出了具体标准。包括:
(1)资格要求
(2)定性标准
商业银行必须设置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负责设计和实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商业银行必须在全行范围内对主要业务条线分配操作风险资本。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制定内部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对违规的处理办法。
(3)定量标准
商业银行必须表明采用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考虑到了潜在的较为严重的概率分布“尾部”损失事件,也就是说,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商业银行必须表明操作风险计量方法,与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具有相当的稳健标准。任何操作风险内部计量系统,必须提供与巴塞尔委员会所规定的操作风险范围和损失事件类型一致的操作风险分类数据。除非商业银行表明,在内部业务实践过程中,能够足以准确的计算出预期损失,即:若要只基于非预期损失,而计算出最低监管资本,商业银行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来说服监管当局,它在计算监管资本要求时,已经充分的考虑到了预期损失.也就是商业银行的风险计量系统必须足够分散,这样就可以将影响预期损失估计分布尾部形态的主要操作风险考虑在内。
(4)内部数据要求
无论是用于损失计量还是用于验证,商业银行必须具有至少五年的内部损失数据。对于初次使用高级计量法的商业银行要求可以适度放宽,允许使用三年的历史数据.
(5)外部数据要求
商业银行必须对外部数据配合专家的情景分析,求出严重风险事件下的风险暴露,这相当于一个极端情况下的压力测试。
(6)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