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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重点: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9

  9停止发放贷款的情况

  1.挪用贷款的情况;

  (1)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

  (2)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挪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4)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5)借款企业挪用流动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基本建设、财政开支、弥补企业亏损、职工福利等用途。

  2.其他违约情况;来源:

  (1)未按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

  (2)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使用贷款进行非法经营。

  3.违约后的处理;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

  (3)宣布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

  (4)宣布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

  10实贷实付

  1.实贷实付的含义;

  (1)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

  (2)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

  (3)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

  (4)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

  2.推行实贷实付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

  (2)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

  (3)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11受托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含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银行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2)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3)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3.受托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2)明确实付审核要求;

  放款核准情况;资金用途;ƒ借款人所填列账户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其他内容。

  (3)完善操作流程;

  (4)合规使用放款转户。

  12自主支付

  1.自主支付的含义;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实贷实存,自主支付对于借款人使用贷款设定了相关的措施限制,以确保贷款用于约定用途。

  2.自主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审核要求;

  (2)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事后核查是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重要的环节。

  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发放后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必要时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实际支付事项相关的交易资料,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情况。

  (3)审慎合规地确定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仍应遵从实贷实付原则;

  同时,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并不排斥贷款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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