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考前重点考点:借款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4
中考点3.1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P57-58)
1.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公司信贷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核准;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符合国家投资主体资格和要求;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名确、合法;其他国家要求。
(2)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依法设立、经营合规;借款用途明确、合法;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其他国家要求。
3.借款人还应符合“诚信申贷”要求。
考点3.2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P59-60)
1.借款人的权利;
(1)取得贷款;
(2)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3)有权拒绝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4)有权举报;
(5)有权转让债务。
2.借款人的义务;
(1)提供各种资料并配合银行调查;
(2)接受贷款人对使用信贷资金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4)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5)转让债务时应取得贷款人同意;
(6)有危及银行债权安全时,及时通知银行,采取措施。
考点3.3面谈访问(P60-61)
1.面谈内容;
6C 原则:品质(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控制(control);
面谈中需要了解的信息:
(1)公司状况;
(2)贷款需求状况;
(3)还贷能力;
(4)抵押品的可接受性;
(5)与银行的关系。
若客户的贷款申请可以考虑,调查人员则准备后续调查工作,不可越权做出承诺;若客户的贷款申请不予考虑,调查人员应当表明立场,建议其他融资渠道,寻找其他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