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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度翻译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

来源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02-02

关于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

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3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结果

  按照本年度翻译考试考务文件通知要求,我省已完成相关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符合报名条件。

  三、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xzrsks.com/News/2021/0202/DFCE66FC17F53AF87F81C486980B6FE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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