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5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02-22
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5年下半年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现将各语种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副省级市发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人员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7日
抄送: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考评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译考务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