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技术》教材重点梳理:消防设施与器材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02
中新《消防法》中规定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可提式灭火器系统、灭火器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等移动灭火器材和工具。
一、消防设施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消防系统应包括探测、报警、联动、灭火、减灾等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完成探测和报警功能,控制和联动等功能主要由联动控制系统来完成。联动控制系统是由联动控制器与现场的主动型设备和被动型设备组成。现场主动型设备是指在火灾参数的作用下,设备自动执行某种动作;现场被动型设备是指在控制器或人为的控制下才能动作。
所以消防系统中有三种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联动控制、手动控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部分组成的通报火灾发生的全套设备,如图4—11所示,复杂系统还包括消防控制设备。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称为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种;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火灾警报器就是一种最基本的火灾警报装置,它以声、光音响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措施;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称为消防控制设备。
1.系统分类
根据工程建设的规模、保护对象的性质、火灾报警区域的划分和消防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区域火灾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二级保护对象;集中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一、二级保护对象;控制中心系统一般适用于特级、一级保护对象。
区域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部分。这种系统比较简单,但使用很广泛,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的要害部门和娱乐场所均可使用;
集中报警系统由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两台以上的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组成。高层宾馆、饭店、大型建筑群一般使用的都是集中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设在消防控制室,区域报警控制器设在各层的服务台处。对于总线控制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区域报警控制器就是重复显示屏。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除了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外,在消防控制室内增加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被联动控制的设备包括火灾警报装置、火警电话、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防排烟、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和固定灭火控制装置等。也就是说集中报警系统加上联动的消防控制设备就构成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用于大型宾馆、饭店、商场、办公室、大型建筑群和大型综合楼工程等。
适用于 主要设备设施 应用于
区域火灾报警系统 二级保护对象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部分 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的要害部门和娱乐场所均可使用
集中报警系统 一、二级保护对象 由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两台以上的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组成。 高层宾馆、饭店、大型建筑群一般使用的都是集中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特级、一级保护对象 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大型宾馆、饭店、商场、办公室、大型建筑群和大型综合楼工程等。
适用于主要设备设施应用于
区域火灾报警系统二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的要害部门和娱乐场所均可使用
集中报警系统一、二级保护对象由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两台以上的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电源等组成。高层宾馆、饭店、大型建筑群一般使用的都是集中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特级、一级保护对象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大型宾馆、饭店、商场、办公室、大型建筑群和大型综合楼工程等。
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它除了具有控制、记忆、识别和报警功能外,还具有自动检测、联动控制、打印输出、图形显示、通信广播等功能。当然,控制器功能的多少也反映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构成、可靠性、稳定性和性能价格比等因素,是评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先进与否的一项重要指标。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三种基本类型。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适用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用来保护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技术设施。理论上讲,除某些特殊场所如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外,其余场所应该都能适用。由于建筑,特别是工业与民用建筑,是人类的主要生产和生活场所,因而也就成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保护对象。从实际情况看,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都对建筑中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了规定,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场所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