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事考试网2018年黑龙江安全工程师报名通知
来源 :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2018-08-21
中黑人社办发〔2018〕171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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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等三个科目每报考一科加收57元考务费,报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加收61元考务费。
三、考场设置
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用书
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操作流程”栏目,参见《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附件中的《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码: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8年8月27日-9月3日 |
网上报名 | ||
2018年8月30日-9月4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8年8月30日-9月5日 |
网上缴费 | ||
2018年10月22日-10月25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8年10月27日 |
0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2018年10月28日 |
0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
领取收据 | ||
2018年12月下旬 |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