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综合知识》讲义:第二单元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27
中第二单元 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
第一节 处方
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的性质 |
①法律性 |
1、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处方权; |
②技术性 |
安全、有效、经济 | |
③经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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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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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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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以Rp或R标示(拉丁文Recipe和“请取”的缩写) | |
后记 |
医师/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 |
处方的种类 |
①法定处方 |
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
②医师处方 |
是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 |
处方的颜色 |
①普通处方 |
白色 |
②急诊处方 |
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 |
③儿科处方 |
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 |
④麻和精一 |
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 |
⑤第二类精神药 |
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