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七章第五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31
中第五节 药品包装的管理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标准及注册
(1)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2)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2.中药饮片包装及标签
(1)应当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2)中药饮片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印制及药品商品名称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印制: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主要是印制的内容)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容、格式)的规定印制。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制剂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